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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部教学办关于期末教学督导工作的 相关安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2-13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 特约记者徐青林

根据质量处要求,期末教学督导和本学期督导考核需在12月16日以前完成,并上交《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由于时间紧急,请各教研室在迅速完成下列工作:

一、教学检查

1、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就线上考试、考查课考试情况、考试实施、阅卷等方面进行检查。

2、教学管理

(1)本学期各教学业务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教师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教学设计完成情况。

3、教学规范性检查:

检查内容为:本学期所有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包括:师生考勤记录、教师教学文件(含教材、课程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设计或教案、多媒体教学课件、学生花名册)、教学进度表、督导听课记录、课堂秩序管理记录、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等。

二、督导考核

1、开展同行评议

2、按照本部门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协助教学办完成期末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