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业务单位: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教学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为推进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导处)将开展为期10天的开学专项及期初教学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 月18 日至 2 月 28 日
二、督导检查的内容、方式
(一)检查内容
1、教师到岗情况。
2、教材发放情况(教学业务单位协助教务处科进行统计)
2、学生报到、上课情况。
3、教学秩序、教学纪律;
4、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设计、教案、教学日历等) ;
5、教师第一周授课情况(教务处随机听课);
6、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准备情况;
7、教学效果检查。各教学业务单位负责本单位听课安排,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抽查听课。
(一)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业务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学院组织抽查为辅。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和各教学业务单位督导小组要对每个单位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并公示。
三、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业务单位检查落实教师(含外聘教师)预到岗情况,并将教师到岗及授课安排于2月20日报教务处备查。
2、请各教学业务单位于2月21日将学生到课情况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查。教务处将在开学第一、二周随机抽查学生到课率。统计包括专业、班级、学生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
3、各教学业务单位在第二周内完成对本单位的期初教学检查,3月5日前将检查总结(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和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交教务处督导科。
2、各教研室必须制订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制定本教研室听课任务安排表(要求任课教师被听覆盖率 100%)。
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导处)
2019年2月17日